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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长业务办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四川在京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二、办理资料
    1.施工队长管理系统上传扫描件
    登记(新办):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任命书原件、二寸正面免冠照(建议使用白底电子版)。
    延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任命书原件。
    解除:无债权债务证明原件。
    2.初审资料
    登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任命书原件。
    延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任命书原件。
    解除:无债权债务证明、解聘书原件一式一份。
    三、办理流程
    1.信息填报和书面资料上传
    企业登录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入施工队长管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选择施工队长业务类别(登记、延期、解除),根据页面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书面资料。
    2.初审
    企业根据施工队长业务办理类别,持相关初审资料到四川省驻京建管处进行网上初审。
    3.施工队长培训
    企业持加盖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印章的施工队长信息登记表到北京市西城区外施建筑业职工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等待北京市住建委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施工队长管理系统终审。
    4.证书打印
    企业登录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施工队长业务办理情况。企业自行打印已终审通过的施工队长证书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上传扫描件格式要求:原件扫描上传,jpg格式,不大于50KB,完整清晰。
    2.身份证应在有效期限内、川籍、20-60岁。
    3.任命书中任命期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任命职务为施工队长。
    4.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5. 无债权债务证明:施工队长原所在劳务企业出具,经施工队长本人签字、加盖原企业公章。
    6.施工队长变更所属企业,应在原企业先办理完解除业务后,新企业再按照登记(新办)业务流程办理。

    附件:流程图

 




二〇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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