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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各在京劳务分包企业:
    根据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劳务分包合同和人员实名制备案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在大兴、房山、通州和顺义区属总承包企业中承接的劳务分包项目,按要求须持相关备案材料先到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人员实名制备案,经审验合格并加盖备案专用章后,再到上述区县建委进行备案,最后到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备案并统一制发备案证书。
    二、如在上述区县的区属企业承接的劳务分包项目未经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备案审查、核实和盖章,直接到相关区县建委进行劳务分包合同和人员实名制备案的,将视为未备案项目对待,并列入企业年度市场业绩考评。
    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承办单位:四川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驻北京办事处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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