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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北 京 市 委 员 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
来京施工企业团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来京施工企业:
    为认真落实市委、团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关部署,全面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大力推动“两新”组织团的组织建设,活跃“两新”组织团的工作,市住建委、团市委将于2010年8月起,通过党建带团建、行政促团建,集中力量做好来京施工企业团建工作。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全体青年”的政治目标,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建立健全来京施工企业基层团组织为基础,以增强团的活力为目标,更好的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团结带领来京施工企业团员青年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 任务目标
    2010年8月20日之前,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建立来京施工企业团青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指委”);2010年9月28日之前,全市符合建团条件的来京施工企业中,首批完成400家企业的建团工作。
    三、 组织机构
    在市住建委和团市委的领导下,成立北京市来京施工企业团建工作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来京施工企业团建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外施企业团工委,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四、 工作机制
    1、市外施企业党工委在市住建委党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及来京施工企业团建工作。
    2、团市委负责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及来京施工企业团建指导工作。
    3、外施企业团工委在团市委和外施企业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及来京施工企业团建工作。
    4、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辖来京施工企业团建工作的落实。
    五、 工作步骤
    (一)建立团指委(8月20日前)。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成立“来京施工企业团青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任团指委书记,所辖大型来京施工企业团委书记任团指委委员。团指委负责所辖来京施工企业建团和团青工作开展。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来京施工企业团青工作指导委员会信息表》报送至外施团工委。
    (二)集中建团(8月21日-9月28日)。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集中开展来京施工企业建团工作。9月10日前,按照《来京施工企业首批建团工作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数量,完成《来京施工企业建团工作台帐》(附件1)并报送至外施团工委;9月28日前,动员一切力量,确保完成工作台帐中的来京施工企业全部建立团组织,明确团的负责人,理顺团组织隶属关系。
    (三)巩固团建(10月—11月)。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及来京施工企业团委按照团建工作主要内容开展团的工作,巩固团建基础。市住建委、团市委将对外施企业团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四)工作总结(12月)。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做好外施企业团建工作总结,挖掘团建工作的典型经验。
    六、 建团条件
    按照《团章》规定,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可建立支部委员会;团员人数在30人以上的可建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团支部;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建立团的工作委员会,下设团总支、团支部。
    七、 建团流程
    所在单位有党委(支部),须先征得同级党委(支部)的同意,再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请;如所在单位没有党委(支部),则直接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请。
    (一)团指委组建流程
    1、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向外施团工委提出建立团指委申请。
    2、申请书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所辖外施企业数量、团员青年人数;拟成立团指委的构成情况,拟任命团的书记姓名、性别、现任职务等。
    3、收到外施团工委的正式批文后,团指委正式成立。团指委书记可由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党政直接任命。
    (二)来京施工企业建团流程
    1、来京施工企业向本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团指委提出建团申请。
    2、申请书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团员青年人数;拟成立团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拟任命团的书记姓名、性别、现任职务等。(范本参见附件2)。
    3、收到团指委的正式批文后,企业团组织正式成立。企业团组织可通过直接任命或通过召开团组织成立大会选举产生团的负责人。
    八、 团建工作主要内容
    (一)加强团的队伍建设
    1、加强团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在外施企业团组织建立初期,团的负责人可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直接任命产生。在团组织正常运转后,逐步推行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多形式的团干部选拔机制。
    2、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在经营、生产、管理等重要岗位的青年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中选拔团的干部,努力把思想作风端正、业务素质过硬、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适合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选拔到团的岗位上来。开展外施企业团干部培训工作,制定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非公企业团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3、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关心外施企业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团组织对外施企业团员青年的管理和服务,努力提高非公企业团员青年的职业文明和业务技能,帮助团员青年在生产实践中成长成才。
    (二)培育团的工作载体
    1、开展思想性活动,通过组织召开参观、讨论、集体学习等主题团日活动,引导青年树立爱党爱国爱岗观念,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开展技能性活动,通过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突击队、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新创效、五小发明等团青品牌活动,引导青年提升职业文明和岗位技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促进单位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开展娱乐性活动,通过开展流动电影进工地、趣味体育竞赛等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青年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团结和谐组织氛围,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开展服务性活动,通过开展农民工关爱行动,深化志愿服务、扶贫助困等工作,关心青年员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树立青年和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九、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落实。深刻认识加强来京施工企业建团工作的重要性,深化责任意识。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无省办片组牵头单位党委及行政主管领导牵头负责,要通过专题部署会等多种方式,按时完成首批来京施工企业建团任务。
    2、精心组织,科学高效。要进一步简化建团手续,结合来京施工企业特点,按照“快捷、简便、高效”的原则建立团组织,在不违反《团章》的基础上,灵活机动、大胆创新,突出“建”字,在建的过程中规范团的组织。
    3、注重实效,加强交流。在团建过程中做好统计和总结工作,对于基层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汇总上报,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要进行推广。

    附件:1、四川在京施工企业建团工作台账



 

 

共 青 团 北 京 市 委 员 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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