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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劳务管理指导意见


2009年10月12日

    2009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青岛市召开“加强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工作座谈会”,全国使用劳务队伍数量最多的14个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中国建筑业协会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地汇报了当前各省市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工作情况,在中国建筑业协会“制约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建筑劳务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指导意见”初稿,将经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议修改后于年底向全国发布。这次会议的成果将进一步督促全行业高度关注劳务管理工作,推动全国建筑业劳务管理工作走向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此次指导意见研讨中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建筑劳务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实行建筑劳务企业化,规范建筑市场程序;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用工规范化;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逐步消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城乡‘二元化’结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打造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会议对强化劳务分包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出的主要措施有:
    一、明确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企业责任。
    二、企业要建立劳务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劳务队伍优选、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劳务费结算,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制定劳务分包计价办法。各地工程造价部门应对劳务分包费用的构成做出规定。以定额人工费为基础,确定建筑劳务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培训经费等取费费率,保障建筑劳务企业合理利益和健康发展。
    四、避免劳务企业重复缴纳营业税。
    五、推行信用体系管理,完善政府行政监管。建立和完善对企业不良行为的记录和发布机制,将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具有执业资格人员的执业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并记录和发布其不良行为。
    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
    七、大力发展劳务基地,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鼓励用工企业参与劳务基地建设,定向引进劳务作业队伍。
    八、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
    九、广泛开展培训,广泛筹集培训经费,建立社会化的建筑业从业培训制度。

本信息转自建设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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